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除息日:2006年8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8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 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末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642,914.30元,本次分配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80,277,464.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8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每股税后红利金额0.054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2、除息日:2006年8月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8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8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58308595 63305563
联系传真:63300065
联系地址: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31楼
邮政编码:20001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34 股票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06-012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