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可获百万资助
[□本报记者 屈红燕] 2006-07-28 00:00

 

  深圳新政鼓励科技产业发展

  中小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可获百万资助

  □本报记者 屈红燕

  

  深圳市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再出新政。该市日前正式发布的《2006年深圳市科技计划申请指南》中规定,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入选企业或科技型改制企业进入符合相关条件的上市辅导可获100万元资助。

  《指南》规定,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保荐及审计、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并且支付了规定范围内的必要费用的,可获 无偿资助100万元;本年度已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或本年度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可获无偿资助100万元;另外,对于本年度已在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场内中介机构进行统一辅导下从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资助10万元。并且,上述各项资助可以叠加,资助申请的受理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20日。

  深圳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正是为了鼓励、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规范运作、改制、上市融资以谋求更大的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该市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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