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试外汇掉期 平安保险一箭双雕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实习生 李顺] 2006-07-28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实习生    李顺

  

  为了应对潜在的汇率风险,日前平安保险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年度总额不超3亿美元的外汇掉期总协议。

  昨日,平安保险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平安保险7月21日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外汇掉期总协议。

  根据协议,平安保险可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以人民币购入美元,再于未来某时间换回人民币。

  此外,平安保险需要在购入美元时在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存入外汇掉期总额3%的人民币作为保证金。本外币掉期总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至于年度投资数量上限,公告称,平安保险董事会现无意根据外汇掉期总协议进行超过年度或总额上限3亿美元的外汇掉期交易。而掉期总额的人民币对价及保证金全部由平安以自有资金支付。

  在境外投资的问题上,平安保险一直是一个先行者。早在今年1月,平安保险就已率先获批17.5亿美元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

  公告称,平安于2005年获批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资格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但由于2005年之前国内保险公司尚未被允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因此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大部分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流动性较差,难以在短时间内变现,无法满足当前境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平安表示,为了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投资收益,签订此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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