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长征承认2005年虚增净利300万
[□本报记者 何军□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7-28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继G银河被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查实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后,银河系另一家上市公司G长征今日又曝出2005年虚增净利润300.64万元,是公司自查发现,还是监管部门检查揪出,目前尚不得而知。

  G长征承认,公司2005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76.28万元,虚增净利润300.64万元。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德峰研究后发现,正是这虚增的300.64万元净利润,使得G长征200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了6%之上。

  朱德峰根据G长征2005年年报和今日披露的2006年半年报,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分别计算了G长征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前后的相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其中更正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317%,更正后降至为5.7116%。

  G长征为何冒险虚增300.64万元净利润把净资产收益率做到6%以上,业内人士分析,这与当时的再融资政策有关。

  在今年5月新的再融资政策出台以前,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的最低业绩要求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且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中的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有了这个规定,这就不难理解G长征2005年虚增利润的苦衷了。而此前的2004年,G长征净资产收益率为7.5492%,也高于6%的最低要求。

  当然,如果G长征2006年经营出色,可以把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提上去,这样也能达到老的再融资政策规定的要求。“但这里就有风险,万一2006年经营不理想,一下子虚增太多利润就容易被发现,所以G长征可能采取了‘平滑管理’的策略”,一位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而这一策略,在G银河身上已经有过先例。据广西证监局查实,G银河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虚增利润,其中2002年、2003年合计虚增4300万元,2004年虚增4895万元,虚增后,三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35%、7.62%和10.32%,均高于6%的再融资最低要求。

  挑战再融资 银河系造假“前仆后继”

  由此公司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6.63%,符合当时再融资的规定要求

  □本报记者 何军

  

  在否认外界举报公司2004年财务造假后,G长征今日却意外承认,公司2005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76.28万元,虚增净利润300.64万元。

  G长征称,2005年,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公司对部分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客户发出一定数量的产品作为备用,由于内部单据传递的问题,公司误将部分备用产品按照正常产品销售确认了收入。

  G长征表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错将部分备用产品按照正常产品销售确认收入的事项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0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内容涉及四项:一是调减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762820.52元,相应调减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2311558.41元,调增2006年初存货2311558.41元;二是调减2006年初应收账款6742500.00元,相应调减2005年度坏账准备、管理费用337125.00元;三是因上述主营业务收入调减,相应调减2005年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7764.73元,相应调减2006年初应交税金1048257.04元,调减2006年初其他应交款39187.17元;四是上述追溯调整累计调减公司2005年净利润3006372.38元。

  G长征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稽核制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德峰计算,G长征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200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6.63%降至5.71%,而6%是今年5月新的再融资办法出台前,进行股权再融资的最低要求。

  G长征今日还披露了公司2006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362039.40元,净利润8031178.77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5%和下降43.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