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南电电价补贴标准调整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7-28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G南电今日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中山市物价局和中山市经济贸易局联合发文通知,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公司下属中山南朗电厂高来高去上网电价,按燃油价成本进行补贴,补贴后的上网计价标准为人民币0.762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即减去临时上网电价后每千瓦时补贴人民币0.305元。

  此外,G 南电还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发文———《关于拨付2006 年度1至3月地方电厂燃油补贴余 款的函》,对深圳市燃油电厂2006年度1至3月份的上网电量实施补贴,其中,燃气轮机9E类型发电机组补贴标准为0.12元/千瓦时,燃气轮机6B类型发电机组补贴标准为0.16元/千瓦时。为此,公司将获得补贴合计人民币9146.218万元,以上补贴金额已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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