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8 00:0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长童云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袁明观 先生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童云芳先生已事先签署了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确认意见。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童云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洵荃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一季度钢材市场持续低迷,二季度以来,由于受钢材消费需求旺盛、高成本和国际钢材市场价格扬升的支持,国内钢材市场行情止跌反弹,钢材价格回升,市场转暖。同时,公司按照年初提出的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挖潜力、降成本活动,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了产品质量改进、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确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程,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高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铁114.13万吨、钢164.85万吨和钢材140.5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48%、10.62%和2.2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49亿元、利润总额1.74亿元和净利润1.0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1.27%,而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减少34.63%和39.27%。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90,309.61万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投资该公司目的是追求高的投资回报,该公司多年来经营状况与公司预期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盈利能力仍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此项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资产存量,控制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对外投资政策。该等资产涉及金额较小,所产生利润对公司影响较小,故出售该等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90,309.61万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8.78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万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2006年1月20日公司与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杭州传化大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35%股权(期末账面价值34,809,007.06元)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款已于2006年4月30日收妥入账。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31日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5]231号)批复同意,并经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而支付的对价为: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6 股股票。对价到账日,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仍为64,533.75万股。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云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周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洵荃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G杭钢        证券代码:600126         编号:临2006-0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下午1:30在杭钢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长童云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袁明观先生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授权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G杭钢        证券代码:600126         编号:临2006-01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下午3: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云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同意三届十六次董事审议通过的《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关于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2006年上半年,公司经受了市场多变的考验,生产经营趋于稳定,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其采用BOT方式投资运作的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工程和象山县污水处理工程两个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尽快到位,促进项目加快建成投产。董事会作出此项担保决议,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G杭钢         股票代码:600126         公告编号:临2006-01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借款人襄樊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樊富春紫光”)向债权人交通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贷款8,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贷款发生日起至2016年贷款到期日止。

  2、公司为借款人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富春紫光”)向债权人交通银行杭州市浣沙支行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贷款发生日至2013年贷款到期日止。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378.625万元,其中为参股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春紫光”)为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4,378.62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襄樊富春紫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2,600万元。 注册地:襄樊市鱼梁洲。 法定代表人:陈征。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经营期:25年。该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襄樊市鱼梁洲日处理能力20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2007年12月工程竣工投产。

  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962.49万元,总负债1,362.25万元,净资产2,600万元,资产负债率34.38%。

  2、象山富春紫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其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占90%、杭州浙大中仪技术有限公司占5%、象山华天环保设备厂占5%。 注册地:象山县丹城镇。 法定代表人:陈征。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经营期:20年。该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象山县日处理能力2.5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2006年12月工程竣工投产。

  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57.75万元,总负债1,757.75万元,净资产800万元,资产负债率68.72%。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襄樊富春紫光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8,100万元(即为借款人襄樊富春紫光向债权人交通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贷款8,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开始至2016年贷款到期日止。

  2、公司为象山富春紫光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2,500万元(即为借款人交通银行杭州市浣沙支行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开始至2013年贷款到期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运用BOT方式通过组建襄樊富春紫光和象山富春紫光两个项目公司而进行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项目和象山县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运作,积极介入襄樊市、象山县两地的城市基础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所涉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预期收益良好。鉴于浙江富春紫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提出的为上述两个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请求,为支持浙江富春紫光大力拓展城市污水处理市场,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的环保产业,公司董事会决定为襄樊富春紫光和象山富春紫光提供贷款担保。董事会认为浙江富春紫光近年来业务不断拓展,经济效益稳定增长,近期投资运作的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项目和象山县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前景良好,能按时偿还债务,贷款风险可控,给予提供担保是必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378.625万元,其中为参股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为4,378.62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贷款的董事会决议。

  4、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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