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8 00:00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e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陈学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明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举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828,668.74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杨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文举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陈学军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06-18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15日以专人递交、传真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及营业范围的议案。

  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八次监事会、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原拟定注册资本8993.55万元,其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401.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17%;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92.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83%。因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现将《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营业范围作如下变更:注册资本由8993.55万元变更为4371.3万元,其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6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15%;其中包括存货1331.87万元,固定资产1428.43万元。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85%,其中包括货币资金33.603万元,存货1028.47万元,固定资产548.87万元。原注册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功能小区,变更为: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号街坊(青山路办事处院内),原营业范围:各类机电设备、冶金设备、试验设备、输送设备、工装夹具的研制、生产、销售。变更为:机电设备、冶金设备、试验设备、输送设备、工装夹具的生产销售;非标及专用设备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由于本审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在一机集团任职的关联董事缪文民、赵凤林、张腾、白晓光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06-19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15日以专人递交、传真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中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及营业范围的议案。

  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八次监事会、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原拟定注册资本8993.55万元,其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401.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17%;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92.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83%。因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现将《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营业范围作如下变更:注册资本由8993.55万元变更为4371.3万元,其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6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15%;其中包括存货1331.87万元,固定资产1428.43万元。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85%,其中包括货币资金33.603万元,存货1028.47万元,固定资产548.87万元。原注册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功能小区,变更为: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号街坊(青山路办事处院内),原营业范围:各类机电设备、冶金设备、试验设备、输送设备、工装夹具的研制、生产、销售。变更为:机电设备、冶金设备、试验设备、输送设备、工装夹具的生产销售;非标及专用设备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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