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2006-07-28 00:00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06-019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周四)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15日(周二)—2006年8月18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9日(周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8月8日、2006年8月1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具体详见2006年7月21日刊登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制改革说明书及以资抵债报告书(修订稿)》。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鉴于本次议案中包含关联交易,故议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议案获得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 224002

  联系电话: 0515-8202863, 0515-8202867

  指定传真: 0515-8334601

  联 系 人:董广勇(董事会秘书) ,王浩(证券事务代表)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10日—17日的每日8:00时—18:00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8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05;投票简称:悦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悦达投资截止2006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7日(每日8:00时-18:00时)。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别决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附注1)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附注3):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投资”或“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8月1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股东代码:600805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友林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广勇

  证券事务代表:王浩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

  邮政编码:224002

  联系电话:0515-8202863, 0515-8202867

  传真:0515-8334601

  电子信箱:jsyd@pubulic.yc.js.cn

  (二)征集事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年7月28日

  三、拟召开的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年8月1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刊登于2006年7月28日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7日的每天8:00时至18:00时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e、2006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06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券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4002

  联系电话:0515-8202863, 0515-8202867

  指定传真:0515-8334601

  联系人:董广勇 王浩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许成宝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8月17日18:00时)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5、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五、备查文件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以资抵债报告书》

  六、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7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         )或公司(         )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本公司(         )出席于2006年 月 日召开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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