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29 00:0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董事长、陈靖丰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民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钟晋倖     会计机构负责人: 罗民伟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国平

  200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G大众            编号:临2006-029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顾功耘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铁柱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议案,并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金盛利、钟晋倖回避表决 。

  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钟晋倖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暂不实施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尚不成熟,原拟订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2006—2008)(草案)》暂不实施。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6年8月25日(周五)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地点: 另行公告。

  2、会议内容:

  ⑴ 审议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议案;

  ⑵ 审议关于转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出席对象:

  (1)2006年8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4、登记方法及地点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原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06年8月21日上午9至下午4时在上海市中山南路77号良良大酒店大堂(近东门路、十六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21)64288888-5609、64280679

  传真:(021)64288727

  联系人:郁迪生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G大众       编号:2006-03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人数为3名,实到2名,俞敏监事因公不能出席,授权委托顾倚涛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转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议案;

  4. 审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暂不实施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G大众             编号:临2006-0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买方)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订《燃气购销合同》。

  ●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金盛利、钟晋倖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买卖双方构筑了共同的购销原则和规则,保证燃气购销的公平性,排除了关联方互相侵占利益的可能性。

  一、交易概述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上海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买方)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卖方)拟签订《燃气购销合同》。2006年度买方向卖方计划购入人工煤气9.72亿立方米,实际购气量根据上海燃气调度中心的调度进行调整。双方同意,管道煤气结算价格根据上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管道煤气结算价格,则本合同确定的管道煤气结算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预计2006年度交易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0亿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议案,并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钟晋倖、金盛利回避表决。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按组建时沪府(2003)111号文件规定,接受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划转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7521.96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15%。上述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之中。

  1、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月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注册地址:福山路309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经营范围: 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实际施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介: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燃气”)是一家集燃气输配、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燃气运营企业,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大众公用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50%的股份。截止2005年12月31日,大众燃气拥有员工近1700余人,地下管网总长约4377公里,公称储气总量190万立方米的大型燃气储配站三座,并拥有上海浦西地区苏州河以南八个行政区的燃气客户150万左右,年销售人工煤气超10亿立方米,天然气销量超1亿立方米。

  2.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贰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祥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燃气相关产品的经营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介: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2亿元,由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共同投资,其股权比例分别为55%和45%。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集制气、销售、调度、管网为一体的燃气集团。截止2004年底,总资产为128亿元人民币,员工10000余名,年销售收入42.64亿元,燃气用户453余万户,年供气量:人工煤气23.28亿立方米,天然气10.70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10.86万吨,管网规模达10000多公里。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城市燃气的供求规律和特点,根据年度燃气销售计划和《上海市燃气生产调度监测管理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上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管道煤气结算价格,则本合同确定的管道煤气结算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买卖双方的结算价格将参照制气成本价,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核定1997年煤气出厂价格和销售费用的通知》(沪价经1997第306号)的规定执行。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供应的出厂煤气应符合国家城市煤气质量标准(GB13611—92,GB13612—92)和合同要求。

  贸易计量:双方根据煤气计量公正站的报表及超声波流量确认书作为贸易结算依据。

  结算价格:人工煤气价格根据上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人工煤气结算价格,则作相应调整。

  结算:结算量以公正计量站的报表为准。每月1日6∶00至下月6∶00为一个月度结算期。

  合同期限:本合同2006年12月31日止有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签订《燃气购销合同》的目的在于理顺燃气购销过程中各环节和双方的关系,使燃气购销工作有据可依。

  2.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买卖双方构筑了共同的购销原则和规则,保证燃气购销的公平性,排除了关联方互相侵占利益的可能性。

  八、当年上述关联方互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大众燃气向燃气集团购买燃气费821267038.9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G大众             编号:临2006-032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69.85%的股权转让给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钟晋倖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⑴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两上市公司履行诺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诚信态度。

  ⑵ 本次关联交易程序规范,保证了各方股东的权益不受侵犯。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

  ⑶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对虹口大众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为准,并规定评估基准日期后至交割日前的损益的由原股东承担,定价方法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买卖双方是公允的。

  ⑷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加强规范两家上市公司运作。将划断大众公用、大众交通今后在虹口大众的关联交易,杜绝同业竞争。

  一、交易概述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成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履行股改承诺,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69.85%的股权转让给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

  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玖仟肆佰伍拾肆万元,注册地址在吴淞路117号,法定代表人为孔炜,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营运,销售汽车配件。

  公司由大众公用控股。长期以来,公司的营运车辆一直委托大众交通进行托管,双方根据协议规定的代收营业收入和代管费用按实结算。目前公司拥有运营车辆数为720辆。

  财务状况:

  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0,607,667.91元;负债合计:106,115,530.01元;净资产:254,492,137.90元。

  前三年资产、负债、净资产:

  

  前三年盈利水平:

  

  经评估,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企业资产总额帐面价值为360,607,667.91元,调整后帐面价值为360,607,667.91元,评估价值为586,756,622.09元,增值率为62.71 %,负债总额帐面价值为106,115,530.01元,调整后帐面价值为106,115,530.01元,评估价值为106,250,530.01元,增值率为0.1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帐面价值254,492,137.90元,调整后帐面价值为254,492,137.90元,评估价值为480,506,092.08元,增值率为88.81 %。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单位:元

  

  2006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达: 40,611,389.00元。全部为公司与大众交通结算营运车辆托管收入,结算托管成本及费用1,185.21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和托管经营的问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国平、陈靖丰、钟晋倖回避表决。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大众公用是大众交通的第一大股东。

  1、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贰仟叁佰零肆万柒仟零壹拾陆元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介:公司前身是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中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635)。2003年5月,公司更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发展城市燃气产业、城市交通产业、市政环境产业等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产业的企业战略。

  公司上市十三年来,树立了良好的蓝筹绩优的企业形象:公司是道琼斯中国指数成份股,并于2002年首批入选上交所180指数和深交所评选的100家最具影响力的上市公司。截止2005年末,公司净资产已超17亿元人民币。

  2、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玖仟捌佰柒拾万壹仟陆佰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经营范围: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车辆维修、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介:

  公司于1988年12月24日正式成立。1992年7月公司经市政府批准,改制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2年7月22日,“大众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同年8月7日,“大众出租”(A股)上市。在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中成为首家A、B股上市的公司。

  大众交通主营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为上海市最大的出租汽车运营商,占有20%的出租汽车市场份额;大众交通是上海市第二大公交运营商,占有30%公交市场份额。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出租汽车和公交业务两大板块,两个板块贡献的收入均达到30%以上。大众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代表型公司,现金流量充沛,业绩非常稳定。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国资局制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国家国资局批转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政部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中评协[2004]134号《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

  2.取价及参考依据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国外机电产品市场价格目录》

  《慧聪商情(全国版)》

  2005年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网上第一IT商城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利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购销价格资料及其他资料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询价和参数资料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众公用拟出让其占有的虹口大众69.85%股权转让给大众交通

  1.上海财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7月12日出具的《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贰元肆角柒分(RMB2.47元),标的股份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亿叁仟伍佰陆拾壹万陆仟柒佰叁拾肆元贰角玖分(RMB335616734.29元)。

  2.双方约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股份产权交易交割日之间,该部分交割股份若产生收益则归卖方所有,其中涉及的税赋由卖方承担;若发生亏损,该亏损亦由卖方承担。

  3.卖方和买方一致确认:以上第1条和第2条合计构成买卖对价。就交割股份而言,交割股份的评估价值和收益(或亏损)之和构成交割股份的买卖对价。

  4.买方以人民币形式向卖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买卖对价。

  5.就交割股份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协议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将对应买卖对价的90%款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卖方指定帐户;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股东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将剩余的买卖对价款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卖方指定帐户。

  6.标的股份分成若干次交割,每次交割股份数量及买卖对价以买、卖双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的产权转让协议为准。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⑴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体现大众公用和大众交通履行对市场的相关承诺。

  ⑵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大众公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战略目标。

  ⑶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增强大众交通的交通运输运营能力,提升其在上海城市出租汽车运营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

  ⑷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结束虹口大众运营资产由大众交通托管经营的历史,划断大众交通与虹口大众自1999年8月1日起签订的《虹口大众营运资产委托大众交通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完全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两公司之间的《虹口大众营运资产委托大众交通经营管理协议》,将随着本次关联交易的完成而终止。

  2.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⑴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两上市公司履行诺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诚信态度。

  ⑵ 本次关联交易程序规范,保证了各方股东的权益不受侵犯。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

  ⑶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对虹口大众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为准,并规定评估基准日期后损益的由原股东承担,定价方法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买卖双方是公允的。

  ⑷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加强规范两家上市公司运作。将划断大众公用、大众交通今后在虹口大众的关联交易,杜绝同业竞争。

  ⑸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大众公用《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确定的06年的工作思路和战略思想。即:“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坚持‘有进有退’的发展策略。在燃气板块要开创新局面;市政、环境板块要稳步发展;以及争取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的运作模式”。不同的产业分工,有利于二公司未来的发展。

  ⑹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大众交通的营运出租汽车数将达八千多辆,进一步提升了在城市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的核心运营能力和竞争优势。符合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确定的06年的工作思路,即:“稳健经营,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打造出租车品牌,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八、当年上述关联方互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营运车辆委托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托管,双方根据协议规定的代收营业收入和代管费用按实进行结算,2006年1-6月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托管收入40,611,389.00元,结算托管成本及费用11,852,138.6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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