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5.4亿国债 资金支持节能项目
[□实习生 李顺 记者 卢晓平] 2006-07-29 00:00

 

  □实习生 李顺 记者 卢晓平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将利用国债资金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支持力度。

  据介绍,上半年国家共安排了5.4亿元国债资金作为项目补助资金,支持了98个重点节能项目,这些项目实施后,每年将可节约能源720万吨标准煤。

  国家发改委27日下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预计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的贡 献率近40%。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国家加大节能项目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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