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邓广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张思 冰先生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已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张思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卫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他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动现有拆迁项目的拆迁进度,并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中国(都江堰)水街拆迁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景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顺公司”)积极推进景顺·锦江岸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预售情况良好;公司控股子公司理县汇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仔达寨水电站项目的建设管理,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50万元,实现净利润-657.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4.23万元。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拆迁业务及租赁业务利润下降,控股子公司景顺公司投资的景顺·锦江岸项目及控股子公司汇能公司投资的仔达寨水电站项目均处于投入在建阶段。面对当前形势,公司积极采取了多项增收节支措施:多渠道大力拓展拆迁业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严格控制经营费用;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减少无效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市场影响,公司拆迁业务及租赁业务毛利率下降。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3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景顺公司受让伍健、赵亚平所持有的都江堰市江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置业”)31%的股份。并分别与伍健、赵亚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景顺公司以388.236万元收购伍健持有的江河置业15%的股权,以414.116万元收购赵亚平持有的江河置业16%的股权。截止2006年3月7日已支付完全部投资款。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因向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成都少城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少城公司”)80%股权形成资金占用(详见2006年4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清理资金占用的公告》)。截止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少城公司支付本公司的第一笔借款90,700,340.00元。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年底前公司进入股改程序。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思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卫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他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