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网址:http://www.szse.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长任晓善先生、总经理杜德善先生、财务总监索隆敏先生、财务 部长王朝建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3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3.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不适用
4.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总工程师周寅仪因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该职务,公司聘任李天文为总工程师.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为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保证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尿素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尿素出口1至9月按30% 、10至12月按15%的税率计征季节性暂定关税。同时为适当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出厂价在1,500元/吨的基础上由原来的可上浮10%调整为15%。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国内化肥市场的供应,公司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及时调整尿素营销策略,减少了尿素产品的出口,国内尿素销售价格严格控制在国家指导价格以内,其中在四川省内的尿素销售价格仍控制在上浮10%的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6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承销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醇、二甲醚产品,同时增加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4丁二醇、甲醛产品。报告期内受天然气价格上涨及公司化肥生产装置实施年度大修理造成产量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因素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有所增加,实现主营业务利润58,23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执行尿素产品增值税免征政策增加补贴收入(去年同期执行先征后返50%),公司参股公司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甲醇、二甲醚新产品上市销售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实现净利润25,4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万吨1-4丁二醇生产装置正式投入运行。
报告期内母公司完成了2005年上半年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工作,获税收返还款1,929万元。由于实行尿素增值税免税政策,母公司和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免征尿素增值税分别为2,901万元和3,614万元。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25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200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于2006年2月7日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2.56元,共计分派现金股利149,760,000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红利5.12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2.2股股票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4,290万股,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工作。股改后,本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58,5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由39,000万股减少到34,710万股,持股比例由66.67%降至59.33%。
2、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6月15日成功发行7亿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单位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3.34 %。此次公司短期融资券采取贴现方式发行,扣除利息后实际收到6.77亿元。
3、税收返还事项
报告期内母公司收到2005年度增值税返还款1,929万元。
6.6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7.3 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