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董事刘小稚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出席第五届 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玉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曹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1、《本公司向何世猛先生购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光辉村的二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单层砖混结构锅炉房和单层钢混结构生产车间的议案》;该项资产受让价格为8,221,599.36元人民币,该项资产距离一汽集团仅1公里的运输距离,交通便利,能为一汽集团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该项资产的产权尚未过户,本公司尚未支付该款项。该事项已于2006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上。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曹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2#、3#、4#、14#和15#住宅楼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及钢混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3、《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1#(103-104、303、301-302、401-404、501-504、601-604)、11#、12#、13#住宅楼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4、《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5、《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6、《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浮法生活区福耀花园的1#--15#住宅楼、附属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1-6项资产转让将增加公司151,186,271.48元人民币现金流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本报告期内,上述资产的产权均已过户,本公司已收到上述资产转让款151,186,271.48元人民币,并产生了2,457,850元人民币的资产转让收益。该事项已于2006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上。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2006年1月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曹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2#、3#、4#、14#和15#住宅楼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及钢混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3、《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1#(103-104、303、301-302、401-404、501-504、601-604)、11#、12#、13#住宅楼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4、《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5、《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内的壹幢钢混结构七层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6、《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将位于福清市宏路镇福耀浮法生活区福耀花园的1#--15#住宅楼、附属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1-6项资产转让将增加公司151,186,271.48元人民币现金流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7、《本公司向何世猛先生购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光辉村的二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单层砖混结构锅炉房和单层钢混结构生产车间的议案》;该项资产受让价格为8,221,599.36元人民币,该项资产距离一汽集团仅1公里的运输距离,交通便利,能为一汽集团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上述1-6项资产的产权均已过户,公司已收到资产转让款151,186,271.48元人民币,并产生了2,457,850元人民币的资产转让收益;第7项资产的产权尚未过户,公司尚未支付该款项。该事项已于2006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sse.com.cn上。
6.3.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美国绿榕玻璃有限公司聘请美国GRUNFELD,DESIDERIO,LEBOWITZ,SILVERMAN & KLESTADT LLP(简称“GDLSK”) 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4月1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美国商务部提出诉讼(庭号NO.02-00282)。诉讼状中就美国商务部对福耀集团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维修用汽车前挡玻璃加征11.80%的反倾销税的裁定的9个不公正方面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诉讼的目的是请求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主持公道,推翻美国商务部不公正的判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委派Richard K.Eaton 法官审理此案。
美国当地时间2003年1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福耀上诉美国商务部案做出裁决,对福耀在上诉书中的九点主张,支持其中的八点,主张同时将美国商务部对福耀反倾销案的原裁决驳回,要求参照法院的裁决说明重新计算福耀的倾销税率。目前,此案正在进展中。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雪玉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6-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7月27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或委托代表(董事刘小稚女士委托曹德旺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设立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
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投资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投资者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与销售;
经营期限:50年;
资金来源:自筹;
董事委派:中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曹德旺先生、白照华先生、陈向明先生出任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委派陈居里先生、陈旻女士出任福耀福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董事。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设立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暂定名)。
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投资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投资者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
经营期限:50年;
资金来源:自筹;
董事委派:中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曹德旺先生、白照华先生、陈向明先生出任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董事;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委派陈居里先生、陈旻女士出任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的董事。
四、为保证硅砂持续稳定的质量及成本,降低供应风险,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与肖萍女士、肖青女士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书》。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收购肖萍女士、肖青女士持有的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75%股权,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肖萍女士、肖青女士持有的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价格为5,100万元人民币。
受让方: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澄迈县老城开发区武亭南路;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资本:4,85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3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投资者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212.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企业类型:合资经营;经营范围:生产透明和本体着色玻璃;经营期限:50年。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冀1907室;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资本4368万港元,主营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转让方: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法定代表人:肖萍;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肖萍女士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肖青女士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硅砂及其他矿产的开采与销售、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年产70万吨硅砂;经营期限:50年。
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方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公允估价,资产评估基准日定为2006年6月30日,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海中力信评报字(2006)100号《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值为6,875.52万元人民币,负债评估值为1,748.7103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评估值为5,126.809636万元人民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