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7-31 00:0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http://irm.p5w.net/600146/index.html。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孙和,因工作调动原因,辞 去董事职务。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开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俊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336,632.92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去年同期主营业务为生产塑料板材、苹果酸及防老剂,本期主营业务为生产塑料板材、苹果酸及防老剂、碳纤维及其制品。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将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而将其主营业务碳纤维及其制品并入公司。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9.74%,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0.75%,本期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8.99个百分点。增长的原因为:(1)大连分公司塑料板材业务通过扩大产量、强化销售网络,优化配方等方式。扩大了销售,降低了生产成本,使本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提高了1.61个百分点;(2)子公司南京国海通过搬迁扩产、技术改造,优化了工艺,降低了能耗,降低了苹果酸及防老剂的单位生产成本,同时改善了销售渠道,扩大了销售,使本公司本期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提高了7.5个百分点;(3)本期将中宝碳纤维纳入合并范围,因而将其主营业务碳纤维及其制品并入公司,由于碳纤维及其制品行业毛利率较高,使本公司本期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提高了9.88个百分点。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增长是由于1)大连分公司塑料板材业务通过扩大产量、强化销售网络,优化配方等方式,扩大了销售,降低了生产成本,使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2)子公司南京国海通过搬迁扩产、技术改造,优化了工艺,降低了能耗,降低了苹果酸及防老剂的单位生产成本,同时改善了销售渠道,扩大了销售,使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3)本期将中宝碳纤维纳入合并范围,因而将其主营业务碳纤维及其制品并入公司,由于碳纤维及其制品行业毛利率较高,使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2)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减少是由于本期原材料销售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3)营业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是由于将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管理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增长是由于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研发费较大,另外,上年同期本公司冲回了存货跌价准备。

  (5)财务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增长是由于子公司南京国海生物工程公司新增贷款,以及将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将其财务费用并入我公司本期所致。

  (6)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是由于上年同期冲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7)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是由于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净损失所致。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向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7.74%的股权,交易的金额为9,835,599.14元人民币。定价的原则是账面价值。资产的帐面价值为9,835,599.14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2006年5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此次股权收购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过程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336,632.92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童开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 肖俊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较去年同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如下:

  (1)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报告期较去年同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如下:

  (一)2005年1-6月

  比例合并: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二)2006年1-6月

  比例合并: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取得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上述置换股权事项已经本公司三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对持股比例未达50%以上的子公司,已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在其董事会的7名成员中派有4名董事,同时其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亦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因此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月1日,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在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中17.74%股权的表决权授权本公司管理,本公司在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了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因而将其纳入了本公司本期的合并范围。

  董事长:徐斌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G大元        编号:临-2006-22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投票董事9名,实际投票董事8名。董事孙和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8名董事均投票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PVC室内装饰板材及门芯板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扩展PVC板材市场,经本公司三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投资PVC室内装饰板材及门芯板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2005年5月10日,本公司与辛辛那提工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从该公司采购PVC板挤出机等设备,设备价款3200万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支付2880万元。

  由于辛辛那提工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技术标准、市场开拓、生产模式、销售渠道等方面一直和公司没有达成共识,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全力扩大主营业务,决定取消PVC室内装饰板材及门芯板项目,协议解除事项,双方已达成一致,公司预付款2,880万元已经全部收回。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孙和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斯柏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搭建公司销售的进出口平台,公司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斯柏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万

  注册地:大连市甘井子区振兴路198-8号

  法人代表:徐斌

  经营范围:新型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家俱、五金产品、木制品、地板 、橱柜、卫生洁具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二○○六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1月7日颁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4〕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德投资”)的自查报告出具明确意见:

  在公司控制权过渡期间,对于公司经营亏损及存在的退市风险,实德投资积极利用其股东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种资源优势,通过产品结构调整、经营策略调整、完善营销网络建设、管理机制调整及技术整合等措施,彻底改善大元股份的经营状况,实现扭亏为盈,促进公司了长期健康发展,实现了实德投资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公司在树立产品品牌、市场开拓、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得到提高和改善。

  在公司控制权过渡期间,实德投资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情况;实德投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实德投资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其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实德投资均未出现利用收购行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行为。

  实德投资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公司未出现为实德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实德投资及其关联方未出现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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