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不良贷款或达30%”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2006-07-31 00:00

 

  银监会将在近期对全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下发风险提示    资料图

  唐双宁:要严防风险从大银行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转移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农村信用社目前按照四级分类统计不良贷款率为16.9%,如果按照5级分类,根据目前的测算,可能要达到30%,整体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29日在出席中国农村金融论坛时表示。他说,由于城乡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严重不平衡,所以在当前的宏观调控中,尤其应当注意防止风险从大银行向中小银行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转移。

  据悉,银监会将在近期专门就这一问题对全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下发风险提示。

  唐双宁指出,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金融风险已经从不良资产问题转移为机构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严重。

  他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2005年末,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3%,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为54.1%,而同期工、中、建、交行都已经达到了5%以下。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唐双宁称,很难说城乡金融机构之间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差多少,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这个指标都是负数。

  另外,唐双宁还指出,城乡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差距较大。截至2005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69.02%,而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比全国水平低12.72%;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差额10倍多;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

  除存贷差距外,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问题也十分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案件数量普遍高于城市。

  唐双宁要求,在这种状况下,要严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尤其要防止“近期看效益好,但未来可能存在严重风险”的贷款业务从大银行向农村金融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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