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大股东代申万垫付对价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7-31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四川金顶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四川金顶股份的1450万股解除质押,华伦集团同时承诺,为顺利推进四川金顶股改,愿代申银万国先行垫付股改对价。

  四川金顶今日发布公告称,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华伦集团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川金顶6860万股股份中的1450万股,已于2006年7月28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四川金顶同时表示, 公司第四大股东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四川金顶2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已全部质押,在四川金顶股权分置改革网络投票前其应支付股改对价421484股的解质工作不能保证完成,为顺利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华伦集团于2006年7月28日作出补充承诺,愿代申银万国先行垫付上述股改对价。代垫后,申银万国持有四川金顶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伦集团偿还代垫股份或取得华伦集团书面同意。

  四川金顶表示,如果在公司股改实施前,申银万国应支付股改对价解质工作办理完成,则其应执行的对价支付义务仍由申银万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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