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01 00:0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姜彦福、张连起,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 董事邱洪生、董事吴振山代为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封多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钢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所”)收购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有限”)51%的股权的事项已经2006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和2006年6月23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长春所支付转让款11628万元人民币的50%即5814万元人民币,并和长春所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约定长春所以其在长春有限中拥有的51%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同时双方签订了《共同管理长春有限的备忘录》,该合同约定在过渡期内由公司和长春所共同管理长春有限。该项交易长春所已按管理权限报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报告期内长春有限损益未与本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其对公司的贡献取决于最终收购程序的完成进度。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946,994.55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疫苗新产品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52710.58万元新建疫苗新产品产业基地,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645.5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购置费)189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19175.03万元。并于2006年4月14日与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开发经营中心正式签订了《土地预定协议书》,且已支付土地征地款1071.65万元,基地建设开始进入土地手续办理、工程设计与施工阶段。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封多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振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钢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封多佳

  200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G 天坛    编号: 临2006-02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9日上午8:00时在北方温泉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七人,独立董事姜彦福、张连起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邱洪生、董事吴振山代为表决。监事会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中期报告正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66,555,895.8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55,589.58元,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84,815,615.7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715,922.03元,减去已付2005年度普通股股利65,1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615,922.03元。考虑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06年中期总股本325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1.6元(含税),计52,080,000.00元。

  该议案提交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后增加内容:经2006年5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5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8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4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3%。

  该议案提交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于2006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一)主要议程如下:

  1、 审议《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2、截止2006年8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06年8月17日-8月18日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投资管理部

  4、邮政编码:100024

  5、联系电话:010-65772357; 65762911-2710

  6、传    真:010-65792747

  7、联 系 人:张翼 慈翔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项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项请注明)。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G 天坛 编号: 临2006-02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7月29日在北方温泉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人,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出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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