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月31日下午14:00
网络 投票起止时间:2006年7月27日--2006年7月31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市富豪大酒店
3、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民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31人,代表股份215,87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7%。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26人,代表股份71,877,91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6.55%,占公司总股本的28.5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6名,代表股份1050880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720人,代表股份7082703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5.58%,占公司总股本的28.11%。
3、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144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 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五、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投票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也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所持情况和对议案的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杨映川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临2006-02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