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下午14:0 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明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22人,代表股份197,478,403股,占公司总股本245,731,200股的80.36%。
2、现场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44,9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5,731,200股的58.99%;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519,132股,占公司总股本245,731,200股的0.62%。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716人,代表股份49,768,58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100,777,600股的49.38%,占公司总股本245,731,200股的20.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晶女士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06-02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