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赔偿明起进入和解程序
[□本报记者 岳敬飞 张洁] 2006-08-02 00:00

 

  □本报记者 岳敬飞 张洁

  

  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东方电子案,明日起开始进入和解程序。

  今日,东方电子公告称,其股改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这意味着,与股改相关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从明日起正式进入和解程序。该股改方案规定,方案通过后六个月内完成和解,故要解决原告投资者的证券民事赔偿,必须通过股改方案。否则,证券民事赔偿就无从谈起。在股改方案中,东方电子及其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 承诺,将尽快与原告投资者协商和解,控股股东拿出6000多万股份承担相关责任。

  东方电子的公告显示,截至到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东方电子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数量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计人民币44242万元。无论在原告的数量上,还是在诉讼标的上,东方电子案都是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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