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倍差距:基金渴望灵活收费
[□本报记者 李佳] 2006-08-02 00:00

 

  □本报记者 李佳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灵活管理费模式让基金思绪万千。

  “一般来说,分别取业绩中等偏上的一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一只基金来看,管理6个亿资产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能获得至少要管理150亿股票基金资产才能获得的管理费收入。也就是说,如果管理相同规模的资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能获得25倍于基金的管理费收入。”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向记者分析。

  巨大的差距令基金在眼热的同时,担忧也随之而生。某合资 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说:“随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越发越多,这种灵活的管理费模式能给予投资经理很大的主动性,不排除将来优秀的基金经理会倒流入证券公司。”

  牛市中产生25倍悬殊的管理费收入背后,是集合理财产品灵活的收费模式与基金产品“铁板一块”管理费模式的本质区别。

  基金的管理费收入来自基金资产净值的一部分,按一定的百分比计提,作为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提供专业化理财服务的报酬。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其管理费相差较大。多年来,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一直为0.33%,债券基金通常在0.65%左右,股票基金则通常在1%至1.5%之间,管理费逐日计提,月底由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管理费收取方法非常灵活。既有按固定管理费收入的限定性产品,也有以固定管理费+业绩提成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

  以一只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来看,其管理人会在计划成立时以一定比例,如5%的自有资金认购,其管理费率为0.8%;除此之外,如果业绩在2.25%至7%,收取30%的分成,超过7%但不到10%部分收取40%分成,10%以上收取50%的业绩分成。

  “如果我们也能采用这样的收费方式,会对投资经理、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有很大提高。”一位基金经理说,“但是在公募基金方面,目前政策尚未放开。”

  他说,基金业发展了八年,其间也形成了一批明星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借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灵活的收费方式,或者以自有资金购买旗下基金,给投资者一定信心,或者采用浮动的管理费收取方式,对于目前的基金业发展,尤其是树立基金品牌,是一种好的尝试。

  即将大力推行的基金专户理财可望给基金公司带来曙光。虽然目前相关细则还没出台,但是替机构客户理财、收取一定固定管理费+业绩提成的模式已几成定局。这也给打破基金公司管理费模式“铁板一块”的现状带来了“良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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