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联合国安理会7月31日以14票赞成、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和后处理的活动,并呼吁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合作。
决议强调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寻求谈判解决办法的重要性,突出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核问题进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并对美、俄、中、英、法、德六国6月初提出的一揽子方案予以肯定,强调该方案是 致力于寻求全面、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的重要努力。
决议敦促伊朗执行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的决议,要求伊朗暂停包括研究和开发在内的所有与铀浓缩相关和后处理的活动,并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予以确认。
决议说,如果伊朗不在8月31日之前执行决议,安理会将考虑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的规定采取适当措施,并强调“如需要采取此种补充措施,则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发言说,安理会审议伊朗核问题的目的在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权威和作用,推动有关外交努力,不遗余力地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妥善解决伊核问题。
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博尔顿说,这项决议是安理会第一次就伊朗核问题作出反应,如果伊朗不遵照执行,美国将会在安理会推动对伊朗实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