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福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景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惠川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经营国际化、产品多元化、管理现代化,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快新产品开发的步伐,把握住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契机,积极拓展了国内、国际市场的深度和幅度。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执行力,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人民币升值和能源大幅涨价的压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生产经营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
2006年1—6月完成销售收入27,307.42万元、实现净利润4,156.1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65%、16.69%。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齿轮及变速箱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齿公司”)的报表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引起报告期内三齿公司新增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幅度较大。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1)由于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安轴承”)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减少了部分低毛利率产品的出口,引起自营及委托出口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小。(2)由于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齿公司”)的报表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其主营业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引起省内和国内其他省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幅度较大。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1)由于子公司三齿公司的报表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三齿公司新增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增加,引起其他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减少;(2)汽车配件销售价格的下降,并且由于汽车整车销售因竞争激烈销量减少进而对汽车配件的需求量降低,导致汽车配件销售收入下降。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毛利率变化情况表 单位:%
说明: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永安轴承加大精密圆锥滚子轴承的开发和拓销,扩大了毛利率较高产品的销售,导致了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轴承产品的毛利率提高;(2)汽车配件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其毛利率下降;(3)三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下降、低毛利率产品增销及原库存钢材、在制品成本较高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2,935,692.25元人民币。
说明:关联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及清偿情况:将为使用北区用地II地块先期支付的造地费用5,396,292.25元(2006年6月30日的余额为2,935,692.25元),用以逐年抵付租金,根据租赁合同已转为预付账款,逐年抵销,本期抵消租金41.01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漳政[2001]地9号文和漳州市土地局2004年12月13日关于漳政[2001]地9号文执行函件的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金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金驰公司”)所属的芗城区324国道线土白地段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属于漳州市政府批准给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改造建设范围。经金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金驰公司与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就金驰公司拥有的工业用地5864.26平方米、钢结构厂房2193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进行异地安置建设,安置项目建设总金额为444.80万元,金驰公司需于2006年3月31日前移交出现有厂区。截止2005年12月31日,金驰公司已收到第一期拆迁补偿款项178万元。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福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景询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惠川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同前一期相比,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无发生变化。
董事长:陈福胜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