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8-03 00:00

 

  股票代码:600099        股票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为:在现有流通股股份的基础上,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股份的 比例支付对价。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4日。

  ● 公司股票于2006年8月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林海股份”变更为“G林海”,股票代码“600099”保持不变。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份数量9120万股为基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集团”)单方面送股,向流通股每10股送3.2股(总额为2918.4万股)作为全部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无其他特别承诺事项。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日:2006年8月3日。

  2、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4日。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8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林海”,股票代码“60009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须要纳税。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公司名称: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泰九路14号

  邮政编码:225300

  联 系 人:栾月明、王婷

  电话:0523-6551888

  传真:0523-6551403

  电子信箱: lh.tz@public.tz.js.cn

  九、备查文件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