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8-03 00:00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辽源得亨     公告编号:临 2006-017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票 3.8 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8月4日

  ● 复牌日:2006 年8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8月8日。

  ● 自 2006 年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得亨”,股票代码“600699”

  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得亨”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 7 月 2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辽源得亨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送股的对价安排,从而获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为流通股东每 10 股获得 3.8 股股票。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备注:

  1、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辽源市财政局本次股改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总数为22,694,671股,其中20,440,405股为辽源市财政局本身应该支付的对价,同时同意对因司法冻结及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或联系不上的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4 家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 2,254,266 股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取得辽源市财政局的同意,并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申请。

  辽源市财政局代垫非流通股股东名单及代垫股份数:

  

  2、广州市富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改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总数为12,025,304股,其中:5,866,002股为广州市富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身应该支付的对价,6,159,302 股是广州市富盈科技有限公司为东莞市君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代付的对价。东莞市君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广州市富盈科技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8月4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8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 2006 年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得亨”,股票代码“60069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辽源得亨全体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辽源市财政局原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26,394,695股国家股已于2006年5月30日解除司法冻结;原处于质押状态的20,000,000股国家股已于2006年6月2日解除质押登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富盈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处于质押状态的全部14,914,660股股份已于2006年6月9日解除质押登记。

  2、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依然为 18572.37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3、有关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由春玲

  联系电话:0437-3512077,3520181

  联系传真:0437-3520181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

  邮    编:136200

  E-mail:a600699@126.com

  九、备查文件

  1、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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