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三大”变“四大”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8-03 00:00

 

  □本报记者 初一

  

  从上市公司2007年一季报开始,投资者看到的财务报表将由延续多年的“三大”变成“四大”,第四张财务报表就是在新会计准则中被“扶正”的原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投资者现已熟悉的三大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在新会计准则及最新颁布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随着财务报表及附注格式地位的提高,原先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全文中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出现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一下子成为必须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列披露的第四张财务报表。

  股东权益非小事。业内人士指出,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扶正”,既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是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体现。

  发生在股东权益变动表身上的变化,不仅仅是其地位的提高。按照最新颁布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股权权益变动表的格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主要按照股东权益的组成项目列示,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新公司法已取消该项目)、未分配利润。而新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则是根据股东权益变动的性质,分别按照当期净利润、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股东投入资本和向股东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等情况分析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股东权益本年年初余额的影响,目前主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体现,很容易被投资者忽略。新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则直接将上述两项列示,使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股东权益的影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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