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权威人士表示 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将始于明年一季报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8-03 00:00

 

  财政部权威人士表示

  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将始于明年一季报

  □本报记者 初一

  

  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施行,那么,上市公司明年1月1日以后编制和披露的2006年年报要不要执行新准则?

  本报记者日前从财政部权威人士处得到的回复是,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始于2007年一季报。

  2006年年报仍执行现准则

  业内人士指出,2006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是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6年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自然应按当时执行的会计准则来编制,所以,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仍执行现准则。

  但是,2006年年报不执行新会计准则,并不等于2006年年报就和新准则毫不相干。按照财政部今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最新颁布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首次执行日前的资产负债表及相关账目的各项余额进行分析,按照新准则规定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设置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这就是说,2007年新年伊始,作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起点,上市公司就要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既然明年元旦要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确认和计量,按新准则的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那么,在其后公布的2006年年报中,上市公司有必要在披露按旧准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的同时,披露这份“期初资产负债表”。

  业内人士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在2006年年报中,通过类似调节表的方式,披露按现准则编制的2006年年末数与按新准则编制的2007年期初数两者的对比数据,使投资者充分理解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尤其是股东权益的影响。

  过渡阶段新旧准则可并行

  实际上,在按新准则编制和披露2007年一季报之前,上市公司要做的工作远不止这些。2007年的定期报告必须按新准则编制,意味着上年(即2006年)相关比较数据也要按新准则计算,但2007年元旦建立的新账是一张资产负债表,仅仅提供了资产负债表中按新准则确定的期初数,利润表中的上年同期数同样需要新准则下的数据。既然早晚都要做,就不如早做。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就曾表示,他个人认为上市公司在完全实行新的会计准则之前,应该编制两份报表,过渡阶段新旧准则并行。

  就现在而言,张为国所说的过渡阶段,包括2006年三季报和2006年年报。从目前的进度来看,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定稿有可能在今年9月左右正式发布,一套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也将由此形成。因此,上市公司可以从2006年三季报开始,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编制模拟报表。这是对股东负责,也是对公司自身负责,因为不管是出于编制2007年报表还是经营决策的需要,上市公司都需要提前“沙盘演兵”,测算出实施新准则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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