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创新板块渐具雏形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08-03 00:00

 

  有望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承担更多重大项目并获得“创新溢价”

  □本报记者 张喜玉                

  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入选创新型试点的103家企业名单,其中包括了38家A股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这些上市公司有望获得更多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并承担更多国家重 大项目,从而获得“创新溢价”。

  首批103 家创新试点公司中,属A 股上市公司的有G中联、G风华、G金发等20 家,属A 股上市公司股东企业的有鞍钢集团、中国铝业公司等18家,两者合计占到全部试点企业的36.89%,一个自主创新板块已经在证券市场雏形初具。

  某入选创新试点企业的上市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在入选之前经历了一番激烈竞争,最终进入名单无疑是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肯定。

  据介绍,试点企业有望在研发投入、技改等方面获得贷款优惠,在出口贸易方面享受较高的出口退税率。同时,企业还有可能就具体的项目获得国家政策性贷款或者国家发展专项基金等。作为直接受益的企业,试点名单中的20 家A 股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将更加广阔。而对试点名单中18家A 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来说,股改完成后,其利益与上市公司的发展关系日益密切,未来可能对相关上市公司在诸如技术研发、资产整合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由此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基本面改善和业绩提升的机会。

  研究人士指出,从短期看,政府激励自主创新所采取的优惠政策会影响到企业的当期费用和利润变化,直接影响相关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中长期看,各项扶持措施将全面提升试点企业创新能力的核心竞争优势。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业务量的大幅增长,更为关键的是,企业通过参与国家政策、行业标准的制定,从而真正确立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获得“创新溢价”。

  但业内人士指出,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自主创新试点企业不等于高速成长企业,因为自主创新技术能否迅速成为企业的新利润增长点,尚需要一个较长的产业化过程。创新试点的宗旨之一是“试点企业不搞终身制,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办法”。因此,从长期来看,关注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竞争优势才是根本。那些技术研发投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产品毛利率明显高于行业和市场平均水平,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的公司才会成为创新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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