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柯鹏
中央的楼市政策出了七七八八,房地产结构、交易、外资、税制,基本是该管的都管了,让购房者期待万分。
但是,一些地方的一些不好的现象也开始让人担心,地方细则对于中央政策到底领略了几分?到底贯彻了几何?一招不慎,很让人担心中央政策会被变相放宽,或者误伤非受调控群体———错把冯京当作马凉,痛打一顿,岂非笑话。
举个例子,刚刚落地的“个税强征令”在各大城市陆续有了细则,但现在看来,大多数的地方规定基本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来核定征收,而非按照20%的所得征收。当然,核定征收的确简单易行。但是,不难看出,60万元购进的房子100万元卖出,核定征收要比按照20%税率实际征收,少向国家缴纳的税款高达:(100-60)×20%-100×1%=7万元。且不说税务损失,单单仅仅1万元的核定个税,只不过是营业税5%比例的五分之一,打击投机客的力度又能有多大?
还是“个税强征令”,各地细则里面对于自住房鉴定的不明确,对于共有产权房、家庭成员自住房、“先买后卖”情况等的鉴定都未有明确。这样笼统实施下去,会不会让普通的购房者也误受税赋之压,压制了正常的自住需求?
至于“限制外资炒楼”、“90平方米70%”这些中央政策,各地细则也或多或少有些自己的理解,变相放宽的情况可能出现,加之政策弹性空间较大,又让我们不得不担心“暗箱操作”的腐败得以孳生。
京剧里面有个反串,男青衣,女老生,那演得好,是绝佳的味道。
若楼市调控政策贯彻下来,到了地方变了性,则令人尴尬而又唏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