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06-08-04 00:00

 

  (上接B13版)

  ●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卡;

  ● 投资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 证;

  ●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4) 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成立后投资人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网点办理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的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d.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 网上开户认购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 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存折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b. 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客户申请书。

  c.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d.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 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进行。

  (三) 交通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8月7日起至2006年9月8日止的9:3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日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15:00)。

  2. 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 认购基金。

  3. 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 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 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 注意事项:

  (1) 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2) 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在营业网点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开立基金账户;

  c.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 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东方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约》;

  b.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本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登记)申请书》;

  b.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b.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c.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d. 本人基金账户卡。

  3. 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每次追加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3.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4.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5.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 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集中委托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网址:www.csc108.com;

  (2)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6.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7.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 本人资金帐户卡;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人通过招商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2) 个人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 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人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4.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人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开户申请表;

  (2)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招商证券牛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人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人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柜台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平安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提出认购申请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平安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的柜台委托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三)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程序

  (1) 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c.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3. 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 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认购申请表。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可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招商银行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一)投资理财中心

  1. 注意事项

  (1) 投资人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2) 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3) 营业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4) 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人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人请勿混用。

  (6) 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

  A.投资人可从2006年8月7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由投资理财中心当时交给投资人,以便其进行认购。

  C.机构投资人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填写《账户类日常交易申请表》,《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代理人签名;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D.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 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6819-60892928006

  A.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人承担。

  机构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如果机构投资人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人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 机构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机构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机构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 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卡;

  ● 投资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4) 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③基金业务授权书;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交通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8月7日起至2006年9月8日止的9:30~16:00 (周六、周日不受理,当日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15:00)。

  2. 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 认购基金。

  3. 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 机构代码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 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5.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d.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 如果已在光大证券营业网点开有资金账户,请机构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网点办理基金开户手续:

  a.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c.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 光大证券资金账户卡;

  f.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合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东方同一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机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5) 预留印鉴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本基金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 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5) 机构基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d. 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e. 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f.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 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c.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 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 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 填写开户合同书。

  (2) 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 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注意事项

  (1) 一个机构投资人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 机构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人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人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招商证券牛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人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 营业部资金帐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互联网、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4. 注意事项

  (1) 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账户开户。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主准。

  (十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平安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平安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的柜台委托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三)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程序

  (1) 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 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募集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若基金募集失败,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张弛

  网址:www.epf.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79亿元

  成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姜然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张玫

  网址:www.epf.com.cn

  2. 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5)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刘方

  网址:www.dfzq.com.cn

  (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孙洪喜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热线: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并另行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田晓枫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法定代表人:刘维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林雅娜

  经办律师:宣伟华 林雅娜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200031)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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