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G新梅 股票代码:600732 编号:临2006-1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9日
●除息日:2006年8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17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6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64,535,442.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91,188.61元(含子公司提取8,243,822.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可供分配利润49,844,25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601,401.17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445,655.08元。
公司现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7,99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2,479,90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9,965,749.0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9日
2、除息日:2006年8月1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8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8月17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股东的红利不扣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红利由公司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9元。
六、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1-51005367
联系传真:021-51005370
联系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0007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