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2006-08-04 00:00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G恒源         编号:临2006-01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高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汪永茂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推选蔡兆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1、惠元白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总监、总经济师职务,根据总经理高大军先生提名,聘任邵长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杨永林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根据总经理高大军先生提名,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8月19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选举蔡兆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4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凡截止2006年8月14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

  3、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 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联系电话:0557-3986224

  3、邮    编:235162        传    真:0557-3986565

  附:蔡兆林先生、邵长龙先生、张伟先生简历

  蔡兆林,男,50岁,中共党员,本科。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采煤区副区长、区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刘桥一矿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毛郢孜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

  邵长龙,男,3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科副科长、科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张伟,男,4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通风区主管技术员,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刘桥二矿通风区副区长、区长、副总工程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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