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订单原理介绍
[□尚正] 2006-08-04 00:00

 

  □尚正

  

  旧《交易规则》规定只有限价订单一类,新版《交易规则》增加了两种市价订单:1)五档成交,剩余撤销;2)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

  新版《交易规则》涉及市价订单的内容的条文有3.4.3条、3.4.4条、3.4.5条和3.4.6条。3.4.3条表明本所除了可以提供传统的限价订单外,还可提供市价订单类型;3.4.4条规定了两类市价订单以及它们的成交原理;3.4.5条指出市价订单的适用范围;3.4.6条规定市价订单应该包含的申报信息。具体解读如下:

  1、市价订单的适用范围(3.4.5条):1)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2)连续竞价阶段。

  2、为什么需要市价订单。因为即时行情的传输和订单的传送都存在一定的时滞,在行情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当投资者观察到行情,以及并且把限价订单提交到交易系统时,本来以为可以成交的订单就可能变得难以成交。而市价订单可以克服限价订单的这一缺陷,是以订单进入到交易系统时刻的行情进行即时成交。

  3、市价订单的价格特点:限制于五档价格内,订单最多可以和行情揭示窗口内的五档报价进行成交,比如一个买入方向的市价订单,最多可以成交到卖五的报价位置,该市价订单不能与卖六位置的报盘量成交。

  4、成交次序。以买方向的市价订单为例来说明市价订单的原理。如图,买方向市价订单进入交易系统,确定了五档的范围:订单进入时的卖一~卖五,市价订单将逐次。首先与卖一上的驻留订单先成交,成交价格是卖一价格;如果卖一上的驻留订单成交完了,继续与卖二上的驻留订单进行交易……直至市价订单消耗完,或者把卖五的驻留订单消耗完。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条文解读之一

  前言

  2006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新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称《交易规则》)。为了提高市场投资者的对《交易规则》的熟悉程度,能够顺利地进行投资交易,上证所编写了新版《交易规则》解读,对《交易规则》的新条款、重要条款和复杂条款逐条解析,介绍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等。新版《交易规则》逐步实施,8月7日将推出市价订单、订单报价限制、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三项新业务,故首先就此三项新业务刊登6篇规则解读,之后会就其他的条款继续刊登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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