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表示 二氧化硫排放权将有偿获得
[□本报记者 阮晓琴] 2006-08-04 00:00

 

  环保总局表示

  二氧化硫排放权将有偿获得

  □本报记者 阮晓琴

  

  二氧化硫排放权将有偿获得。昨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将主要污染物削减10%,即到2010年,中国二氧化硫的总量将控制在2290万吨之内。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负责人透露,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高达2549万吨,居世界第一,比2002年增加了27%。

  二氧化硫的主要来源中,几乎一半是来自燃煤。对于控制二氧 化硫的增长,环保总局准备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排放绩效来核定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二是要强化现役和新建电厂的脱硫设施的建设;三是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运用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有偿获得这样的手段,来促进二氧化硫的减排。

  为推进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获得和排污交易,国家环保总局目前正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获得和排污交易的管理规定。二氧化硫的排放交易将重点在电力行业内开展。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