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全面启动
[□本报记者 阮晓琴] 2006-08-04 00:00

 

  □本报记者 阮晓琴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工作会议”获悉,中国电力业务许可证(包括发电类、输电类和供电类)颁发和管理工作日前全面启动,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原则上将责令其停机。

  据悉,目前中国有上万家发电企业、数千家供电企业需要领取许可证。目前已经有35888人获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1818家企业被颁发承装(修、试)许可证。

  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是国务院 赋予中国电监会的重要职责。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新建电力企业只有在领取许可证后,方可合法运营。

  电监会主席柴松岳表示,电监会当前要重点做好新建电厂和新建机组项目的企业的许可证发放工作,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原则上将责令其停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运营。要严格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准入监管。

  未通过企业原则上将被责令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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