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非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等)
[] 2006-08-04 00:00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06-20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非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8月3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20, 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44%)通知,经质权人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意,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恒天集团公司的本公司11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于2006年8月2日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06-21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以公司现有A股流通股股本203,000,000为基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A股流通股将获得1.2股A股股份和2.50元现金的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对价总额24,360,000股,现金对价总额50,750,000元。

  (2)A股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7日。

  (4)A股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及现金到帐日期:2006年8月8日。

  (5)2006年8月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6)A股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8日。

  (7)2006年8月8日,公司A股股票复牌,当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收到《商务部关于同意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567号),同意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纺机集团”)以公司现有A股流通股股本203,0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安排A股股票及现金作为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A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1.2股A股股份和2.50元现金的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份对价总额24,360,000股,现金对价总额50,750,000元。

  2、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A股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纺机集团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还作出了以下特别承诺:

  1、禁售期/最低出售价格

  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纺机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A股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规定期满之后2年内,在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不高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所持公司股份数的30%,出售价格不低于7.00元/股(公司出现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时,出售价格做相应调整)。

  2、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为稳定公司A股二级市场股价,巩固中国纺机集团的控股地位,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中国纺机集团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A股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增持公司至少1,000万股流通A股,中国纺机集团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对安排对价股份、派发权证(权利)、追送股份办理临时保管、履约担保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和现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高管股股东获得的现金由本公司代非流通股东派发。

  每位A股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按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

  (1)在3年锁定期满之后2年内,中国纺机集团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不高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所持股份数的30%;

  (2)G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3)上述中国纺机集团所持股份禁售期结束后,由经纬纺机董事会提出申请解禁。

  七、咨询联系方法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七层

  邮政编码: 100016

  联系电话: 010--84534071、010-84534078-8902

  联系传真: 010--84534135

  联 系 人: 叶雪华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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