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8-05 00:00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G中原        公告编号:临2006-03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4日上午9时在郑州市伊河路156号郑州市嵩山饭店5号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025,6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春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质押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投资建设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项目以及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若银行提出质押要求,同意按照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原则,将建成通车后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相关路段收费权,以及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相关路段收费权作为项目贷款担保,质押给银行。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黄河公铁两用桥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质押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其80%股权)投资建设郑州黄河公铁两用桥项目,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若银行提出质押要求,同意按照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原则,河南中原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将建成通车后的郑州黄河公铁两用桥公路收费权作为项目贷款担保,质押给银行。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原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6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徐莹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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