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05 00:0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毛木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小林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 2006 年1月16日与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收购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260,000元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0.495%的股权,上述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收购已经完成。收购后,本公司直接持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收购的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建设后期,预计将在今年8月份竣工验收;

  2)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精神,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致提出进行洪城水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动议,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告。并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由于公司下正街水厂(日供水10万立方米)是南昌市最早的水厂,距今已有近七十年的历史(于1937年由英国人设计施工),部分设备老化。加上下正街水厂的取水头部由于受到抚河排放污水污染,对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赣江枯水季节。为了整合资源,充分有效地发挥新近投产的南昌市青云水厂三期工程2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向广大市民提供质量更好的饮用水,经过充分研究决定对下正街水厂进行停产检修,根据检修改造后能否满足水质要求再作处理。因此公司已于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发布了停产公告,公司下属下正街水厂自6月27日起停产检修。昌南老城区下正街水厂供水范围的供水任务将由水质更好的青云水厂(日供水60万立方米)和朝阳水厂(日供水30万立方米)来共同保障供应。

  目前下正街水厂的停产检修改造方案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济分析之中,待论证确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下正街水厂停产后,对公司供水任务的完成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但在用水高峰期间,对老城区下正街水厂供水范围的用户尤其是高层用户的水压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调度方案,合理调度水厂生产,以确保昌南地区的安全优质供水。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木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寇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彭小林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合并报表的原则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投资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当子公司的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低于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合计上述三项指标的10%时,可不纳入合并范围。

  (2)编制方法

  本公司按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本期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合并时将它们之间的投资、往来、资产购销和其他重大交易以及实现利润全部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收益)。

  (3)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G水业    编号:临2006-02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6年7月24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11人,总有效票数为11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G水业    编号:临2006-02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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