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06-08-07 00:00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6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50号)和2006年8月4日《关于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8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和公司目前管理的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管理上有着相同或相似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但本基金与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是两只相互独立的基金,在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在投资组合上可能不同,从而造成两只基金业绩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对待,谨慎投资。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

  基金名称: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投资理念:波动产生机会,研究创造价值,策略实现收益。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和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积极把握股票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追求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的总体原则是在价值区域内把握波动,在波动中实现研究的“溢价”。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同时,以雄厚的研究力量为依托,通过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核心的系统方法筛选出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并通过对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成长率变化的动态预测,积极把握行业/板块、个股的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为基金持有人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及长期资本增值。

  选股标准:基金通过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主要参考指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系统方法筛选出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中等风险水平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力争通过主动投资获取较高的资本增值和一定的当期收益。

  风险管理工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绩效与风险评估系统。

  基金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达到0.02元的前提下,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28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梁棠

  联系电话:4008818088

  联系人:娄利舟

  2、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硕士,1958年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俊英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1963年生,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建勇先生,董事,博士,1957年生,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何玉柏,董事,经济学学士,1950年生,曾任重庆市委研究室主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鹰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改名为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现任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

  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中国驻印度、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秘书,中国驻美国联络处商务秘书,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港口发展局委员以及多家公司董事长、董事。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曾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加拿大ALBERTA大学管理学博士,1962年生,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及高级管理培训部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1963年生,现任中山大学教授、法律学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广州市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国祥先生,监事长,男,1963年生,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2001年4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

  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曾任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廖智先生,监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江作良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硕士,1966年生, 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科汇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刘晓艳女士,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博士,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

  张南女士,督察长,博士,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

  2、本基金管理团队

  基金经理:肖坚,硕士,1969年生,13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任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刘志奇,硕士,1975年生,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四川省华西集团第一分公司工作,2004年6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房地产和机械行业研究员。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叶俊英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江作良先生以及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肖坚先生。

  1、叶俊英,同上

  江作良,同上

  肖坚,同上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题报告。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玖亿肆仟壹佰柒拾柒万捌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秦立儒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等业务。公司业务以授信产品为基础,向客户提供包括存款、结算、清算、资金、托管等在内的各项金融产品和融资、财务解决方案。零售业务以个人及小企业法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客户提供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银行卡、个人理财、汇款等在内的各项金融服务。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曾创造了中国银行业的许多第一,所创新和研发的一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均开创历史之先河,在业界独领风骚,享有盛誉。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仍居领先地位。中国银行网络机构覆盖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中国银行机构总数11,910个,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307个,境外机构共计603个,是目前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

  为提高竞争优势,中国银行从2000年初开始围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2001年,中国银行成功重组了香港中银集团,将10家成员银行合并成当地注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7月,重组后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2004年7月14日,中国银行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脱颖而出,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优秀代表携手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多年来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曾先后9次被《欧洲货币》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连续16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在全球新兴市场25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进行的排名中名列第一,在亚洲《银行家》杂志30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排名第二,是中国资本最雄厚的商业银行。同时,先后被《欧洲货币》和《资产》评为“ 中国最佳银行”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2004年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2004年中国最佳外汇银行”、“中国最佳银行”及“亚洲最佳项目融资银行”;被香港《亚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现金管理业务银行”及“中国最佳外汇业务银行”;被《亚洲风险》杂志评为“中国内地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被MasterCard国际组织评为“2004年最佳双币卡奖”、“2004年亚太区最佳联名卡(万科)奖”及“2004年最佳国际卡发卡奖”;被Visa国际组织评为“2004年最佳奥运卡拓展奖;中银香港重组上市后,先后荣获《投资者关系》“最佳IPO投资者关系奖”和《亚洲金融》“最佳交易、最佳私有化奖”等多个重要奖项。

  世纪信誉,环球共享。中国银行将秉承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追求卓越效益,创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宗旨,依托其雄厚的实力、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银行服务,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财务概况:

  2004年中国银行集团实现营业利润578亿元,净利润209亿元。剔除2003年出售中银香港部分股份获得净投资收益的影响,集团2004年营业利润比2003年增长21.3%。

  (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6年4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兴安、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市场、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市场、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银华优势企业、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市场、海富通股票、天同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市场、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国泰金鹿保本、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基金等40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00年11月起任中国银行副行长。1993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1987年12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中心主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李先生出生于1955年4月,1978年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

  秦立儒先生,自2005年10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负责人。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香港中银集团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任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香港中银集团)总经理;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总经理,主管全球资金交易;1991年5月至1995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资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1987年10月至1991年5月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处长、处长;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任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外汇部经理;1978年2月至1982年7月,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从事资金交易工作。秦先生出生于1955年5月,1978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

  (四)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的名称变更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团队。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80余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4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0%,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10余人。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为实现中国银行经营目标,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内部控制的核心含义是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内部控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具体控制方法和措施。

  中国银行的内部控制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我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我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8月26日成立以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建的现代股份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是中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管理中国银行整体风险。董事会在其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的协助下,负责确定总体风险偏好,并监督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法律及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政策和制度,审定风险管理战略(包括风险偏好)以及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行拟进入或被限制进入的风险领域;风险限额和整体风险承受标准;本行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技术;本行风险授权的程序和标准。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在本行内部得到统一遵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具体实施风险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根据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风险管理目标,监督指导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主席由行长担任,副主席和委员为管理层成员。委员会负责维护全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决定全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评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体系的不足和缺陷,决定采取改进措施并督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牵头维护全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协调、监控、督导全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同时作为委员会秘书处履行支持服务职责。总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实施稽核检查并督促整改。各一级分行设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维护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决定本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评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体系的不足和缺陷,决定采取改进措施,督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合规官职位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 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建立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4、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托管人就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等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联系人:熊桃红

  网址:www.efunds.com.cn

  2、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上海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3370777

  法定代表人:傅建华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21-63370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客服电话:955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倪苏云、汤嘉惠

  联系电话:021-61616153、61616152

  网址:www.spdb.com.cn

  (4)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http://www.gf.com.cn

  (5)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 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7) 国信证劵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劵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800-810-88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www.guosen.com.cn

  (8)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网址:www.sw2000.com.cn

  (9)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 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1)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

  联系电话:(025)84457777-882

  网址:www.htsc.com.cn

  (12) 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范雪玲

  网址:www.lhzq.com

  (13) 光大证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4) 长江证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下转B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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