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 调整股改对价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07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海越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对价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付3.0股对价股份。公司股票也将于2006年8月8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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