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产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获批
[□本报记者 苗燕] 2006-08-07 00:00

 

  经过半年多等待,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终于试水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料图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意味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始扩大

  □本报记者 苗燕

  

  经过半年多的等待,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终于等来了央行的一纸批文。昨天,有消息称,去年年底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报央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方案已经获得批准,这将是通过“最正式”途径获批的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方案。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未就这一说法作出正面回应。

  同样向央行上报了不良资产证券化方案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位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表示,以前虽然也有公司迂回实现了不良资产证券化方案,但是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这单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还是首个走“这种”程序的。

  据了解,此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信托分层的曲线方式,首开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先河。随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携手推出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产品。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以前不能走“常规”路线,是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上述规定的言外之意即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化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此番央行批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能意味着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而这也与有报道称:“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准了央行、银监会上报的有关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的方案,随后,央行将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列入发起机构,将不良资产列入证券化标的。”的说法遥相呼应。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张晓松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曾在“2006年中国金融高峰会”上透露,除政策性不良资产外,两公司在中行、工行、建行的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通过招标方式承接了三家银行的4000亿元不良资产。梅兴保认为,“这些资产的规模大、抵押率较高,资产质量相对较好,非常适合进行证券化。”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