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华润生化 公告编号:临2006-014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粮库货款纠纷案"终审判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 05)吉民三终字第157号民事判决书及(2006)长执字137号限期执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民事判决书对公司与四粮库货款纠纷案(案情详见公司2005年半年报及年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注:一审判决情况详见 2005年8月18日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涉诉事宜进展情况公告")。二审案件受理费48960元,由上诉人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限期履行一审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在履行一审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执行费用等。
特此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