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提醒银行严防 关联企业连环交叉贷款风险
[□本报记者 唐昆] 2006-08-08 00:00

 

  □本报记者 唐昆

  

  近日,银监会向各家商业银行发布风险提示,称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值得关注。银监会认为关联企业套取银行贷款的手段日益复杂,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带来挑战。

  银监会在风险提示中称关联企业贷款风险最近有新的表现形式,即:“通过注册一连串公司并以更具隐蔽性的关联企业交叉担保(即不限于两个公司互为对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而是多家公司连环交叉的间接担保)分别到不同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回避单一银行 机构对集团客户授信的风险控制。”

  目前,我国关联企业套取银行贷款的主要手法有四类:建立股权关系复杂的关联企业组织网;伪造虚假贷款申请材料;采取交叉担保的方式骗贷;挪用贷款资金。

  此外,银监会认为采取交叉担保的方式骗贷也值得注意。为避免贷款银行追查关联企业关系,这类关联企业通常采取交叉担保,且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不同时在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这种担保方式更具隐蔽性,能够避开银行对其贷款担保关联关系的注意。

  银监会认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它们: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不能有效识别风险;贷款审查流于形式,不能把好风险关口;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不能避免挪用风险;贷后管理极为松懈,不能发现贷款风险。

  因此,银监会督促各家银行提高《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执行有效性,加大对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和监督的力度,确保授信业务的健康规范开展;各家银行应当严把贷款申请材料审查关,银行调查人员切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同时,各家银行应当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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