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核准76亿煤炭码头建设项目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8-08 00:00

 

  □本报记者 喻春来

  

  为弥补秦皇岛、天津、黄骅和唐山北方四港煤炭装船能力8000万吨的缺口,国家发改委日前核准了曹妃甸煤码头和京唐港煤炭泊位建设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额约76.07亿元,建成之后,将有效缓解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煤炭外运通道港口装船能力不足的矛盾,提高煤炭运输能力。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司获悉,曹妃甸煤码头项目的投资估算总值为46.24亿元,工程期限约为3年。

  该项目拟建设10 万吨级煤炭泊位2个、7万吨级和5万吨级煤炭泊位各1个及7万吨级待泊泊位1个(码头水工结构均按10万吨级建设),泊位长度为1514米,形成煤炭装船能力5000万吨基本适宜。煤炭堆场布置在码头前方陆域,堆场和码头呈平行布置,共布置8条煤炭堆场。

  京唐港区煤码头工程投资估算总值为29.83亿元,工程期限约为2年,项目将以建成京唐港区为依托,建设10万吨级、5万吨级和3.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各一个,形成码头岸线长770米,设计装船能力3000万吨,共布置5条煤炭堆场。

  据悉,工程建成后,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将分流大秦线来煤5000万吨,京唐港区分流3000万吨。

  目前,我国煤炭资源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三西”(山西、陕西、蒙西)地区,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沿海地区,长期存在“西煤东运”、“北煤南运”和“铁海联运”的运输格局。

  据了解,“三西”煤炭外运已经形成北、中、南三条通道,其中由大秦线、朔黄线、丰沙大线铁路经秦皇岛港、天津港、黄骅港和唐山港为“北路”煤运通道。

  根据预测,2010年“北路”四港煤炭装船量为4.6亿吨左右;目前在建项目建成后,北方四港煤炭装船能力可达3.8亿吨,与需求量相比尚有缺口8000万吨。

  另悉,国家发改委近期还核准了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将建设20万吨级矿石接卸泊位和7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各一个,设计年接卸能力1400万吨,其中铁矿石1200万吨、煤炭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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