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明清欠取得重大进展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08-08 00:00

 

  □本报记者 岳敬飞

  

  ST光明清欠获得重大进展。

  今日,ST光明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光明集团以资抵债的决议:光明集团将所持有的占伊春光明城商贸有限公司30%的股权经评估后转让给ST光明,以转让价款抵偿债务1124.74 万元;以光明集团取得的伊春青山家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ST光明的债权1392.67万元,与ST光明对光明集团同等数额债权抵消;以光明集团取得的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ST光明的债权1496.33万 元,与ST光明对光明集团同等数额债权抵消。上述三项总计抵偿债务4013.74 万元。

  同时,ST光明董事会通过关于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资抵债的决议:以关联方所持有的占伊春光明城商贸有限公司67.5%的股权经评估后,转让给ST光明抵偿债务2530.66 万元;以关联方所持有商业宾馆的房产、土地等资产对ST光明抵偿债务656.45万元;以关联方取得的光明集团伊春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对ST光明的债权486.52 万元,与ST光明对关联方同等数额债权抵消;以关联方取得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公司的债权7269.23 万元,与公司对关联企业同等数额债权抵消;以关联方取得的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公司的债权294.54 万元,与公司对关联方同等数额债权抵消。

  上述五项总计抵偿债务11237.40 万元,由于收购股权形成内部往来抵消债务4124.9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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