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军
之前没有任何征兆,G五洲大股东悄然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增持。
G五洲今日披露,截至2006年8月7日下午收盘,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046103股,占公司总股本108236603股的1.89%。
而本次持股变动之前,五洲集团未持有G五洲无限售条件股份。增持后,五洲集团共持有G五洲股份22095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1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004989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8.525%。
根据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实施股改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可以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控股股东应当将其增持股份计划与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同时公告。增持股份计划应当包括目的、前提条件、数量及增持完成后的限售承诺等。
但是G五洲股改方案并未披露大股东的增持计划,大股东也没有承诺增持,更没有说明增持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五洲投资集团实施增持有明显的违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