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2006-08-09 00:00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G天然碱 公告编号:临2006-049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导阐述

  2006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G天然碱二甲醚装置试车成功》的报导。

  (1)该报导称“由G天然碱控股子公司伊高化学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年产2万吨二甲醚生产装置一次性试车成功,为规划中年 产300万吨二甲醚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2)该报导称“把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镇纳林河矿区的二号矿井交给G天然碱参股公司蒙大新能源公司开发。”;

  (3)该报导称“根据规划,G天然碱将以蒙大新能源公司为核心,打造年产300万吨二甲醚基地,生产规模世界第一”。;

  (4)该报导称“G天然碱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二甲醚项目将以煤为原料,先把煤制成煤气,然后再转化为二甲醚。因此,纳林河矿区二号矿井交给蒙大新能源公司开发,将为G天然碱的二甲醚项目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

  根据上述报导,公司就有关情况电话询问了该篇报导涉及的本公司控股公司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伊高化学”)和参股公司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蒙大新能源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公司澄清说明

  1、经询问伊高化学(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该公司并没有年产300万吨二甲醚的计划,该篇报导所称伊高化学拥有规划中年产300万吨二甲醚项目并不存在。

  2、蒙大新能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5%的股份),成立于2005年12月27日,其宗旨是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落户,最终将基地建设成为高技术、高效益、高资源利用率,循环经济特征明显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目前,蒙大新能源公司正在进行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交通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所有在自治区投资的企业都可以得到与之匹配的优惠资源。但经询问蒙大新能源公司,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并未收到任何获准开发乌审旗纳林河镇纳林河矿区二号矿井的文件。该报导所称蒙大新能源公司将开发纳林河矿区的二号矿井为本文作者主观臆测,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3、300万吨二甲醚项目为蒙大新能源公司十年远景规划中的一部分,目前该项目尚未启动,如有任何进展,本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报导避重就轻,主观的把蒙大新能源公司的远景规划放大到当前。

  4、经询问该报导所称“G天然碱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证实:曾就二甲醚的生产工艺简单回答过该篇文章的作者。除此以外,并没有对与该篇报导有关的任何内容进行阐述,也未对任何内容发表过意见。该篇报导牵强附会,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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