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2006-4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担保涉及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电力”或“ 本公司”) 于200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为关联方担保公告》(编号:2005-21),并于2006年2月15日,在上述报刊刊登了《为关联方担保涉讼补充公告》(编号:2006-03),披露了本公司为关联方德昌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德铁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及诉讼相关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在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德铁集团、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借款涉嫌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二、本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为关联方担保公告》(编号:2005-21),并于2006年2月15日,在上述报刊刊登了《为关联方担保涉讼补充公告》(编号:2006-03),披露了本公司为关联方四川正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及诉讼相关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在审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四川正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借款涉嫌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由于本公司前任董事长和个别前任董事个人的违法行为,公司在部分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承担了担保责任。本次诉讼的中止审理,将使公司在案件中止审理期间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2项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可能在本公司前任董事长和个别前任董事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侦查、审理终结后,根据其违法犯罪的查处情况重新开始审理。本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