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氯碱大股东以股抵债4276万元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8-09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G氯碱今日披露,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拟实施以股抵债,涉及金额4276万元。

  根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意见》,截至2006年6月30日,G氯碱大股东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189519元,资金占用费为3570034元。两项合计,最终确定以股抵债的债务总额为42759553元。

  G氯碱称,公司确定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5.29元/股作为本次以股抵债的价格 。以此计算,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应注销的股份数量为8083091股。

  G氯碱表示,以股抵债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减少至1156399976股。控股股东华谊集团持有的限售国家股股份数量也下降到596565438股,华谊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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