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董事长李名岷 先生、财务主管陶登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玉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2006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任董事、总经理任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监事荆延芳先生增持本公司股票100股(冻结);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8,867.66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阿赛洛中国控股(卢森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购买合同》及其附件合同文本,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公司354,236,546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1%)转让给阿赛洛中国控股(卢森堡)有限公司,此事项已经公司三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
2、2006年6月15日,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公告,详见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7月7日,公司原财务主管于德政被依法逮捕。
6.6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预计将于2006年三季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名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陶登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明玉
7.3 报表附注
7.3.1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05年,公司原财务主管于德政为抵补存放在昆仑证券未收回的资金204,000,000.00元(其中4,000,000.00元为存款利息,以前年度未做收益处理),将原由大修费列支实际已形成资产的支出190,190,000.00元,在增加资产的同时,未调整损益而是直接作为负债进行调整,并私自从其他方拆借9,810,000.00元,弥补亏空。
公司对2006年6月15日业已公告的“重大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涉及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存放在昆仑证券未收回的资金204,000,0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4,000,000.00元为存款利息,由于以前年度未做收益处理,故不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从其他方拆借的9,810,000.00元,调整增加公司负债,减少本期收益;剩余190,190,000.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将原由大修费列支实际已形成资产的支出190,190,000.00元,调整增加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90,190,000.00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未产生影响。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后,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增加204,000,000.00元,“坏账准备”项目增加204,000,000.00元。
7.3.2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莱芜市钢城区瑞达再生资源部于2006年6月份已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名岷
二○○六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102 股票简称:莱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15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7月24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6年8月6日下午至8月7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李名岷、宋兰祥、田克宁、任浩、刘琦、任辉、郑东、陶登奎、罗登武。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公司内部机构监察处/审计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七日